(一)开具离职证明不能附加任何条件。无论劳动者是何种原因离职,即便是因严重违纪离职,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
某商贸有限公司在给劳动者谭某出具离职证明,除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在单位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离职时间外,另注明员工向公司提出索赔,公司与其协商未果,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等事项。
答: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员工离职时,可向原单位人力资源部申请开具离职证明,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但是,一些用人单位由于各种原因,不愿意给员工开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致使劳动者在再次就业时无法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或者无法出示相关证件,严重影响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态度和职业能力的判断,从而导致劳动者不能顺利就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影响劳动者再就业权益的,应对劳动者的未就业损失进行赔偿。
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单位不得在离职证明上显示影响员工再次就业的附加条款,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
(二)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1.失业保险待遇的损失。人社部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九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未能就业的工资待遇损失。很多用人单位怕招聘到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没有《离职证明》的员工很难找到新的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劳动者未就业的工资损失。这个现实中确实有这样的案例,公司不给员工开离职证明,员工和公司打了一年的官司,最后二审法院判决公司需要支付员工一年的工资作为补偿。
(一)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由其责令公司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这样就能证明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应情况,员工在公司离职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原用人单位需要给离职员工开具一份离职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出借《离职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近期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