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名称:县淮河行蓄洪区直接建房外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Ⅲ标段总承包工程
2021年以来,霍邱县人社部门对安徽航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滁州市昊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安吴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多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单位立案查处,并将滁州市昊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六安吴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并通过网站予以公示。六安吴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施工负责人王复林、安徽航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的班组长陈万良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原标题:关于霍邱县2022年“两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劳务承包单位:六安吴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滁州市昊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庐江筑梦建筑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霍邱县育才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航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徽启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县淮河行蓄洪区直接建房外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Ⅲ标段总承包工程,并将贾圩安置点工程分包给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贾圩安置点,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劳务工程转包给霍邱县育才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霍邱县良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劳务工程施工。因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项目疏于管理,加之实名制执行不严,导致纠纷争议频发。2021年以来,该项目投诉、信访不断,涉及人数多、金额大,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人社、住建、公安、重点处等职能部门严格贯彻国家和省、市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处理欠薪隐患矛盾,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但仍存在少数建设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重视,少数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实名制管理及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不到位,部分分包劳务公司和实际承包人以亏损为由,不按合同条款履行责任,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引起农民工上访讨薪等问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9号)等规定,经研究,对霍邱县2022年“两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有关案件通报如下:
2022年1月20日,县人社部门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未积极配合处理欠薪问题。2022年1月26日,县人社部门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1月30日,霍邱县爱家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金龙被霍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霍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截至目前,股东雷庆月及徐金龙亲属已支付38名工人工资73万元。
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会同业主单位县建发中心,次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已要求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剩余工程款霍邱县人社部门于2022年2月21日对江苏华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欠薪问题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再依法进行追偿”的规定。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中“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的要求,对核实的欠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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